勞動部今年推動「以日申請」彈性育嬰留職停薪新制,截至4月底已累計突破1.8萬筆申請,每10件中有近4件選擇彈性請假,男性申請者單月成長近5成,顯示參與度提升。雇主若配合政策,最高還可領3萬元獎勵,申請資格、方式一次看。
勞動部表示,修正後的《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讓家中有3歲以下子女的勞工,在2年內可申請合計不超過30日的「以日為單位」彈性假期。勞工于申請期間,享有6成津貼加2成薪資補助,相當于領取8成薪資。4月彈性申請占總件數39.3%,反映勞工對短期照護需求顯著提升。數據顯示,4月以日申請的男性人數達1,916人,相較3月的1,281人,單月成長約50%。

為鼓勵企業支持彈性育嬰政策,政府提供「友善職場育嬰留職停薪獎勵」。僱用員工未滿30人的雇主(不含公家機關與國營事業),每人每日可獲1,000元獎勵,每一子女合計以30日(3萬元)為限,獎勵金採季度撥付。例如1至3月申請者,于5月底前撥付;10至12月申請者,則于次年2月底前撥付。
勞動部特別提醒,「以日申請」屬于「育嬰留職停薪」,在法律上與「家庭照顧假」不同。留職停薪期間不計入工作年資,且由政府補助8成薪資;而一般請假如事假、家庭照顧假,是否給薪由雇主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