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鵬與狄鶯之子、星二代孫安佐近年不少脫序行為引發爭議,包括在美國觸犯恐怖威脅罪、于泰國擅闖民宅,以及手持瓦斯火槍遊走信義街頭等,話題不斷。沒想到近日驚傳網路有人兜售孫安佐一系列不雅片,孫鵬也震怒發聲,誓言將追究到底。
孫安佐2024年在泰國普吉島吸食大...麻後私闖民宅還脫褲露下...,在普吉島警局三進三出,引發全台譁然,狄鶯親自飛往泰國將在醫院治療的兒子帶回台灣,事件才落幕。當時他表示歷經不少痛苦,自稱邪教下蠱雲雲。時隔一年,卻傳出有人兜售疑似他在泰國精神不佳時被拍下的不..雅片。
據《鏡報》報導,近日網上有人兜售孫安佐在2024年被拍的不雅片,影片背景疑似在國外,孫安佐在不知情的狀態下被拍攝,影片中還有一位女性。看過影片的人透露,若影片曝光對于孫安佐的傷害將非常大。對此,孫鵬震驚強調從未聽說有這些影片,但若真的有,無論是持有、下載、傳輸、販售、購買者皆已觸法,將交給法律處理,決不寬貸,呼籲眾人勿以身試法。
★關心您:保護自己、遠離[毒·品]!
★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根據刑法刑法319-3條,未經他人同意,無故重製、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其性影像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性影像係第319條之1第1項至第3項攝錄之內容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