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車仔注意!《噪音管制法》針對第2條、第26條及第28條條文進行調整,修法後,機動車輛若發出超過噪音管制標準聲音,最重罰3萬6千元,情節重大者將面臨吊扣牌照6個月。

機動車輛若發出超過噪音管制標準聲音,最重可處3萬6000元罰鍰。(示意圖/中天新聞)
機動車輛若發出超過噪音管制標準聲音,罰鍰從原本的新臺幣1800元至3600元,大幅提高為3600元至36000元,並通知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限期改善。屆時仍未完成改善,除按次處罰外,情節重大者,並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吊扣牌照至改善完畢後發還。若一年內再度違反,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吊扣牌照6個月。

環境部強調,這次修法新增「吊扣牌照」的重罰手段,就是要遏止非法改裝或不當駕駛製造噪音。提醒車主與駕駛人,務必定期檢查車況、保持良好駕駛習慣,否則不只要繳高額罰鍰,還可能連車牌都被扣,共同維護生活環境的安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