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今(29)日針對媒體人謝寒冰公布聯電創辦人曹興誠露骨照片一案做出不起訴處分。檢方將影像送交刑事局、調查局鑑定後,發現除一張「無法判斷」外,其餘照片幾乎沒有深偽情形,且謝寒冰的評論屬合理范疇,未違反《選罷法》、《個資法》等相關法規。

謝寒冰日前爆料曹興誠一系列與小三露骨照。(圖/擷取自謝寒冰直播)
謝寒冰在2月17日的網路直播節目中爆料,曹興誠與從事骨董買賣的單忠華曾公開在香港、大陸等地出沒,曹也大手筆出資幫單女很多事。謝寒冰並公布多張包括接吻、僅穿內衣的露骨照片,引發輿論關注。曹興誠當天下午隨即回應,在當前AI技術發達的時代,任何圖片皆可造假,討論真偽已無太大意義,因為「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

北檢送交刑事局、調查局鑑定顯示照片無深偽情形。(圖/謝寒冰)
曹興誠強調,真正應該關注的是為何有人會以如此卑劣的方式侵犯他人隱私,試圖進行抹黑。由于曹興誠當時力挺立委徐巧芯罷免案,擔任領銜人,私密照曝光立刻引起討論。曹興誠隨後控告謝寒冰涉嫌違反《選罷法》、《個資法》、散布不實性影像等罪,求償1億元。
檢察官將謝寒冰公布的影像送交刑事局、調查局進行鑑定,結果顯示除一張「無法判斷」外,其他照片都沒有發現深偽情形,無法認定有人以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製作偽造影像,也難認定謝寒冰有何散布謠言情事。檢方認為,曹興誠當時從事政治活動與公共利益緊密相關,謝寒冰使用相關影像質疑曹興誠與中國女子過從甚密,屬合理評論范疇,合于《個資法》規范,因此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