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民眾PO網控訴,駕車行駛在雪山隧道時莫名遭後方白車逼車,不斷狂閃遠光燈、按喇叭,車距近到幾乎貼屁股,相當危險,對此,國九大隊在事發隔天找到該名危險駕駛,並開罰6千元至3萬6千元以下罰鍰,記點、接受道安講習。
▲網友在雪隧內遭莫名逼車、按喇叭。(圖/記者游芳男翻攝、翻攝自臉書)
原PO在臉書社團「宜蘭知識+」指出,他們行駛在雪隧往宜蘭方向遇到逼車狂魔,瘋狂閃遠光燈、狂按喇叭,車距幾乎近到要貼到車尾,他們車速大約80至90公里,前方有車無法再加快,卻一路從進去逼到出雪隧,而且車上還有小嬰兒,十分危險。
國九分隊表示,本案發生在8日晚間7時2分,涉案車輛為租賃車,當下警方雖即時與報案人電話聯繫,惟該逼車車輛已駛出隧道超車離去,故未派巡邏車前往。
隔天上午警方主動聯絡人報案人,並于當日至頭城分隊提供相關影像檢舉,警方調閱隧道內科技執法採證紀錄及坪林行控中心CCTV影像,當時該車確有逼車及緊迫前車之不當駕駛行為,違規事實明確,隨即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罰條例43條1項3款『任意以迫近、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舉發(處新臺幣6000元至36000元罰鍰,記違規點數、接受道路安全講習)。
▲警方對逼車駕駛開單。
警方呼籲所有駕駛人在行駛隧道或任何道路時,務必保持安全車距,遵守交通規則,切勿因趕時間或受前車影響而有逼迫車輛等駕駛行為,逼車除易造成交通事故、前車恐慌車輛失控等,亦可能危害他人或自身生命財產安全。
駕駛人遇類似狀況,應確保自身安全穩定駕駛,在安全的情況下可利用高公局1968專線或03-9889688電話報案,直接向第九公路警察大隊反映以減少案件轉報時間,警方會即時派遣巡邏車前往攔查、制止舉發。如有行車記錄器畫面應妥善保存,以提供警方佐證舉發違規駕駛行為。另警方將持續加強對隧道內交通狀況全面監控,確保駕駛人行車安全並加強取締任何惡意或不當駕駛行為,以保障每位用路人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