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22)日通過《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計有三大調整方案,包括給付基本數額由現行每月4,049元直接調高為5,000元,身障則為6,715元,並新增CPI成長率達3%隨即調整的配套,同時放寬排富標準,將個人年所得由50萬元調整為60萬元,不動產由500萬元調整為1,025萬元,刪除唯一自住房屋扣除額上限,預估政府一年所需經費約860億元,逾176萬民眾受惠。

衛福部表示,最近一次國保給付的基本數額是在113 年調整,考量原定最低給付之基本數額偏低,調整幅度有限,難以即時反映物價波動支應基本生活所需。
此外,相關所得及不動產的排富標準,自國保開辦18年以來也未曾調整,與當前經濟環境及資產水準顯有落差。

為期國保給付更貼近實際生活水平,衛福部修法計有三大調整方案,包括給付基本數額由現行每月4,049元直接調高為5,000元,身障則為6,715元,並新增CPI成長率達3%隨即調整的配套,同時「放寬排富標準」,將個人年所得由50萬元調整為60萬元,不動產由500萬元調整為1,025萬元,並刪除唯一自住房屋扣除額上限,以避免民眾因自住需求而有被排除保障之外。預估政府一年所需經費約860億元,逾176萬民眾受惠。

卓榮泰表示,行政院依照顧國民生活、保護弱勢生計及兼顧國家財政三項原則,已檢討老農津貼及國民年金並提出修法,後續也將在此原則下,檢討連動的各類福利津貼與補助,以建構更完整的福利制度。

卓榮泰強調,本次國民年金修法後,所調高之發放額度部分,自今年起實施,所需經費需待中央政府本年度總預算案完成法定程序後,再透過追加預算方式編列,在此仍籲請立法院考量民生需求與弱勢福祉,儘速展開總預算審議並給予支援,以落實政府對參加國保在內所有國人的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