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廖珪如報導

為協助企業補足人力缺口,同時支援受國際情勢影響產業的失業勞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持續推動「勞工就業通計畫」,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媒合人力,並提供僱主僱用獎助,鼓勵僱主釋出工作機會,協助失業勞工儘速重返職場、穩定就業。
精準媒合受影響製造業:每月 6,000 元僱用獎助最高可補貼 6 個月
勞動力發展署表示,「勞工就業通計畫」整合就業服務與獎補助資源,凡失業達 30 日以上,且最近一次投保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投保單位是屬于受國際情勢影響的製造業 (包括金屬製品、機械裝置、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等共 27 項行業) 失業勞工,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主動協助企業快速找到合適人選,勞工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後,僱主只要以按月計酬方式全時僱用滿 30 日以上,即可提出僱用獎助申請,獎勵額度以每人每月新臺幣 6,000 元,最長可補助 6 個月,協助勞工順利銜接工作機會,縮短失業期間,儘速返回職場。

搭配職務再設計措施:提供輔具或裝置改善、每人每年最高補助 10 萬元
此外,除僱用獎助外,企業也可視實際需求,搭配運用職務再設計措施,例如透過改善工作裝置、調整作業方式或提供輔具,協助中高齡勞工或其他勞工排除工作障礙、提升工作效能,並且協助勞工在工作環境或作業流程上的適應,有需求的僱主都可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每人每年最高可補助僱主新臺幣 10 萬元,可進一步提升留才與穩定僱用的成效。
申請規范提醒:申請單位須維持 90% 以上僱用規模且嚴禁減班休息
勞動力發展署提醒,申請本計畫相關獎補助措施的僱主,須為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團體或私立學校,補助期間應維持僱用規模達原有人數 90% 以上,且不可有實施減班休息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