鈕承澤2018年涉犯[性·侵]女助理一案,被法院判刑4年定讞,並在2021年11月發監,于花蓮監獄服刑。鈕承澤服刑後4度聲請假釋,矯正署17日表示,鈕承澤合計執行日數(含縮刑)已近3年5月,超過8成5的刑期,也已經依法接受身心輔導與治療,合《刑法》第77條提報假釋門檻規定,綜合考量後許可假釋。
▲鈕承澤拿著親手種的盆栽出獄 。(圖/記者黃彥傑攝,下同)
稍早,鈕承澤帶著一盆親手種的小盆栽走出監獄,面對媒體笑容滿面,表示現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回家陪媽媽」,至于後續是否會繼續拍片?他則微笑未回應,並祝現場記者新年快樂,之後在友人護送下搭車離去。
高等法院在21日裁定,鈕承澤假釋獲準,而據《監獄行刑法》第138條第2項但書規定,核準假釋者,應于保護管束命令送交監獄後24小時內釋放,不過有移交、接管、護送、安置、交通、銜接保護管束措施或其他安全顧慮特殊事由者,得于指定日期辦理釋放。
原本矯正署表示,花蓮監獄和北檢仍有銜接作業要確認,如是否戴電子腳鐐等,因此鈕承澤無法在過年前假釋。
不過,昨(22日)下午大逆轉,矯正署指出,為了落實春節專案,鈕承澤將在今(23日)上午9點釋放,及接續保護管束報到事宜。
根據《聯合報》報導,有法界人士透露,[性·侵]犯出獄流程比其他犯人繁瑣,加上鈕承澤不用戴電子腳鐐,所以需要經過再犯危險性等評估流程,確保不會再犯罪才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