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昨(11日)深夜30歲張姓男子毒駕逃避警方追緝時,在敏盛綜合醫院旁撞死2名路人。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2日)受訪時表達對兩名無辜死者的不捨與痛心,並宣示對于毒駕因而致死、致傷,或者是連續再犯,都應該要從重量刑。

桃園警方11日晚間8時26分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張男駕駛自小客車行跡詭異,示意停車受檢時張男拒檢並高速逃逸,失控衝撞2名行人致死,由于現場查獲安非他命以及吸食器,同時張男有安非他命[毒·品]陽性反應,警方已依公共危險、[毒·品]、過失致死等罪嫌,報請桃園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
對于毒駕事件層出不窮,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對于再度發生毒駕致死的這個事件,一樣感到非常的痛心跟不捨。
[毒·品]雖然有分級,我們在整個加重處罰的過程當中,分級之後[毒·品],對愈高級次的[毒·品],將來在法院量刑上,縱有輕重的不同,但是對于毒駕因而致死、致傷,或者是連續再犯,我們都認為應該要從重量刑,不以[毒·品]的級次來做分別,這樣才能有效的遏止這種不法的行為繼續來擴張、蔓延下去,也才能夠有效來遏止這些不法的毒犯,對他進行最強烈的打擊。

而為了強化防制[毒·品]與毒駕,行政院會昨天通過「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修法全面提高毒駕相關刑責,未來毒駕刑期提升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毒駕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毒駕致死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10年內再犯致死,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