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自助餐以其自由選擇、多樣美食的特色,成為許多家庭聚餐和旅遊用餐的首選。然而,隨著浪費行為頻繁發生,許多餐廳也逐漸推出了嚴格的反浪費措施,例如罰款制度。近期,台灣一則發生于某海鮮自助餐廳的事件引發了網絡熱議,一位客人因未吃完餐點,被罰款高達10750元(約4.8萬台幣),但事件的轉折卻讓人意想不到。
據了解,這名客人帶著一家老小來到餐廳用餐,由于小孩調皮鬧騰,老人當天胃不舒服,結果桌上的食物剩了大半。當他們準備結賬時,服務員發現餐桌上的剩餘食物,依據餐廳「食物未吃完按10倍價格罰款」的規定,這家人被要求支付罰款。
當下,客人試圖與店家解釋,稱並非有意浪費,只是特殊情況所致。然而,餐廳老闆態度堅決,認為罰款是經營規則的一部分,絕不能因個人理由破例。這導致雙方一度僵持不下,但迫于老人身體不適,這名客人最終無奈妥協,選擇繳納罰款。
意外的是,當客人付錢時,他提出要餐廳開具罰款發票,並語帶輕鬆地表示:「隨便開吧,越多越好,這筆錢我可以報銷。」一番話讓周圍的顧客頗感詫異,但客人隨後拿著發票離去,態度淡然,似乎並未受到過多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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