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于今年10月1日至11月24日,配合台灣高等檢察署推動「全國同步查緝電信詐欺高風險案件行動」專案,針對集團性、組織性及特殊性詐欺犯罪展開第4波擴大打詐行動。此次行動橫跨全台15地,動員逾千名調查官,執行68案,搜索253處,約談364人,羈押30人,查獲詐欺犯罪金額達70億544萬元、洗錢金額高達201億4462萬元,並查扣名車、名錶及虛擬資產等不法所得共1億8532萬元。

本次「全國同步查緝電信詐欺高風險案件行動」專案,調查局針對假投資詐欺、不動產詐欺、吸金詐欺、假檢警詐欺及虛擬資產洗錢等重點犯罪,配合15個地方檢察署指揮,動員25個外勤處站,並有千餘名調查官參與。
行動期間共執行68案,規模超越以往,查獲詐欺犯罪金額達70億544萬元,洗錢金額高達201億4462萬元,並查扣名車8輛、名錶14支、名牌包26個及銀行、虛擬資產賬戶等不法所得1億8532萬元。

調查局指出,詐騙集團近期常以未顯示號碼撥打電話,假冒監理站、金融機構或戶政事務所人員,謊稱資料遭盜用,要求被害人配合檢察官調查,誘使民眾交付個資、賬戶,甚至匯款受害。查緝行動中,調查局溯源偵辦詐騙集團首腦,發現IPPBX機房10餘座,有犯罪集團全家投入收受轉送設備,也有男子因網戀遭誘騙協助布置詐騙機臺,還有剛畢業青年誤信詐團指示安裝詐騙機臺,僅賺取微薄裝機費,卻成為詐欺共犯。

調查局提醒,詐騙集團常以「短期高薪」、「免經驗立即上手」、「幫忙代收款項」等話術欺騙民眾,實際上是利用民眾身分掩護洗錢,無辜者若交付賬戶或擔任公司負責人,恐成為詐欺共犯,須承擔刑責及民事賠償責任,呼籲大眾保持高度警覺。
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