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朦朧工作室代于朦朧母親發布聲明,稱于朦朧系飲酒意外墜亡。
和于朦朧一同飲酒者或需擔責?
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律師謝博洪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斷。根據《民法典》第1165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一起喝酒的人在飲酒過程中沒有過錯,并且已經盡到了合理的注意義務,那麼不需要承擔責任。
比如沒有積極勸酒,將醉酒者安全護送回家或者及時通知成年家屬照顧等。
一起喝酒的人在飲酒過程中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他人出事,則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比如有強迫勸酒,沒有將醉酒之人安全送回家,允許酒后駕車或騎車自己回家等,同桌飲酒的人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那和于朦朧一起喝酒的人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根據現有信息,關于于朦朧飲酒意外墜亡事件中同飲者的責任問題,結合法律分析如下:
一、同飲者責任認定標準
過錯原則 根據《民法典》第1165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需擔責。同飲者是否承擔責任取決于飲酒過程中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
需擔責情形:強迫勸酒、未將醉酒者安全送回家、縱容酒后駕車或未及時通知家屬等行為。
免責情形:若已盡合理注意義務(如未勸酒、安全護送或聯系家屬),則無需擔責。
典型案例參考 如小王與同事拼酒致死的案例中,組織賭酒行為的同飲者因存在重大過失需承擔責任,印證了過錯認定的實操標準。
二、于朦朧事件核心事實
事件性質:公安機關已排除刑事案件嫌疑,確認為意外墜亡。
家屬態度
:其母聲明呼吁理性看待事件,避免無端猜測,并透露后事已處理完畢。
三、責任判斷的關鍵因素
目前公開信息未披露同飲者的具體行為細節。若同飲者存在以下情形,可能面臨法律責任:
勸酒行為:是否存在語言刺激或賭酒等強迫[性.行.為]; 安全措施:是否在醉酒后履行看護義務(如護送至安全環境); 風險防控:是否及時阻止其從事危險行為(如獨自前往高處)。
法律提示:責任判定需結合公安機關的詳細調查結論,當前信息不足以對個案中的同飲者責任作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