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全台飯店、旅館不得提供小于180毫升的小瓶裝盥洗用品及保養品,也不可陳列一次性備品于營業場所。新北市議會昨(16日)三讀通過氣候變遷因應行動自治條例,將擴大禁止旅宿免費提供一次用品項目,包括包裝飲用水、免洗餐具等,送審核後預計119年起開始實施。
新北市環保局說明,自治條例共計十一章58條,內容涵蓋溫室氣體減量、建築能效提升、循環經濟、能源創新、綠色運輸及氣候調適等核心議題,並明定新北市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較基準年排放量減少30%、2040年較基準年減少65%。
針對餐飲業、旅宿業的一次性產品及免洗餐具等,自治條例也明訂規定與罰則。環保局長程大維表示,轄內旅宿業者不得免費提供一次性產品,市府指定的公私場所販售內用餐飲,不得提供免洗餐具,並應提供外帶消費者自備容器優惠措施;若違規將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善。
目前中央規定旅宿業管制重點,包括不得提供容量少于180毫升的液態盥洗用品及保養品,也不得陳列一次性個人衛生用品,包括梳子、牙刷等。根據《中央社》報導,新北市自治條例擴大管制項目,業者不得提供包裝飲用水、一次用塑膠吸管及免洗餐具;詳細產品類別、管制方式待送審核後,自119年起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