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到台灣高等法院開庭。(圖/記者周宸亙攝)
藝人黃子佼涉購買持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影片,一審判處有期徒刑8月,全案上訴二審審理中,今(21日)高等法院開庭,而黃子佼目前已與其中30名被害人和解。而黃在庭上自承自己不懂法律,並表示與孟耿如已經離婚,須負擔扶養費,請求法官輕判。
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決定讓黃子佼與42名被害人調解。
黃子佼也展現「鈔能力」,陸續與30名被害人達成和解。全案于21日再度開庭,本次進行審理程序,據了解,黃子佼在法庭上說自己不懂法律,提及與妻子已經離婚,且仍須負擔扶養費,請求法官輕判。全案言詞辯論終結,訂于11月25日上午10點宣判。
庭訊結束後,記者目擊黃子佼走向被害人律師,說自己最近也經歷家庭破碎的狀況,理解被害人的痛苦,被害人律師聽完不滿回稱「我們的當事人都這麼年輕,人生還沒開始,就被你們這些人摧毀」。黃子佼深知說錯話,立刻90度鞠躬,向被害人律師致意,隨後離開法院。
另外,記者詢問黃子佼委任律師和解的狀況,律師稱僅有37名未成年被害人,已經全數和解,只剩1名被害人還在談匯款的事情。
但實際上,本案一審已知最少有35名被害人,另外檢方也併案12名被害人的部分進入高等法院審理,所以最少超過47名被害人。此外,到21日截止,最少有3名被害人還沒達成和解,與黃子佼律師的說法有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