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民眾常光顧的自助餐廳、麵食館、豆漿店等平價餐飲業者,過去享有免開統一發票的優惠即將走入歷史!財政部近期公告,這類大眾化消費飲食業若月銷售額突破20萬元,將于2029年元旦起強制使用統一發票,預估全台約7萬家店面將受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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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政部規定,營業人平均每月銷售額只要超過新台幣20萬元,就必須依法開立統一發票。過去自助餐、麵食館、豆漿店等大眾化消費飲食產業被歸類為「營業性質特殊營業人」,因此享有免用統一發票的福利,但這項福利即將在3年後正式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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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在去年12月12日發布的廢止公文中明確指出,提供大眾化消費的豆漿店、冰果店、甜食館、麵食館、自助餐、排骨飯、便當及食盒等查定課徵營業人,若銷售額達20萬元且符合特定條件,將核定自2029年元旦起使用統一發票。這些條件包括:以連鎖或加盟方式經營、使用電子系統設備管理座位或提供取餐號碼牌、透過網路銷售、以電子方式或收銀機處理賬務,或依其營業狀況足以認定有使用統一發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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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表示,今年元旦起至2028年12月31日為緩衝期,小吃店營業人仍適用1%營業稅、免用統一發票,但2029年元旦起若每月查定銷售額已達20萬元者,就要依規定開發票,代表必須繳納5%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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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近日媒體與網路社群誤傳「免用統一發票制度將走入歷史」,引發全台數萬家餐飲業者恐慌,財政部19日由政務次長陳勇勝親自主持記者會。陳勇勝嚴正澄清,大眾化飲食店及小規模營業人「每月銷售額未達20萬元」免開立發票的門檻完全沒有變動,政府絕對沒有要強迫基層小攤商開發票。
釐清外界誤解 全台僅5,300家「名店」受影響
對于部分報導指出「七萬家餐飲業者將改課5%營業稅」,財政部提出具體數據反駁。
陳勇勝說明,目前全台查定課徵(即免開發票)的小吃店約有7萬多家,但根據稅務資料統計,其中每月銷售額真正超過20萬元的「優質名店」或「連鎖加盟店」僅約5,300多家。
他強調,現行《營業稅法》早已規定,月收超過20萬元即應開發票,但過去考量豆漿店、麵食館等「大眾化飲食店」經營特性,給予較彈性的免開發票空間。現在政策的核心在于「精準導正」,針對生意極佳、有連鎖體系支持的5,300家名店進行轉軌,而非全面對基層小販加稅。
配合衛福部新政 推動「備餐不收錢」潔淨措施
此次修正的關鍵,在于配合衛福部推行的「備餐不收錢」政策,避免餐飲從業人員在處理食材的同時頻繁接觸現金,造成衛生隱憂。財政部為此修正《查定課徵營業人使用行動支付及多媒體資訊服務機(KIOSK)適用租稅優惠作業規范》,提供為期三年(115年至117年)的緩衝期。
陳勇勝指出,只要是原應核定開發票的名店,若願意導入行動支付或KIOSK自動結賬機,在117年12月31日前,即便月營收大幅超過20萬元,依然可以享有1%的查定課徵稅率。
以月營收50萬元的名店為例,相較于一般5%的營業稅,每年可節省24萬元的稅金負擔,藉此達成「數位轉型」與「節稅」的雙贏。
緩衝期滿後向何處去?財政部:仍有彈性評估空間
至于118年起(2029年)這5,300家名店是否必須全面開立統一發票?財政部表示,這項三年優惠期旨在輔導店家逐步習慣電子化結賬。考量到國人消費時普遍有索取發票對獎的習慣,財政部將于緩衝期結束前,根據當時的民意趨勢、店家配合程度及數位支付的普及率,進行通盤且審慎的評估,目前尚未有「全面取消免發票」的定論。
資料來源:《Yahoo奇摩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