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李素珍,做了一輩子家庭主婦,吃喝全靠我公公養,所以就算我公公在外面勾搭上她閨蜜,她也連句話都不敢說。
可我沒想到,在我的悉心「教導」下,婆婆覺醒了!
想我剛結婚的時候,李素珍拉著我的手說:「我就海洋一個兒子,從來就羨慕人家有閨女的,現在好了,媽可算有閨女了。」
那時候我多傻啊,還一心幻想著真能跟李素珍處成親母女。
我給我媽買啥,就給李素珍買啥。給我媽一百塊,也絕不給李素珍九十九。
對兩個媽,我自問做到了不偏不倚,一碗水端得賊平,平到我媽都吃醋。
但李素珍是怎麼對我的呢?
我在家的時候,十指不沾陽春水,幾乎什麼家務活都不做。
嫁到婆家來,因為跟公婆一起住,我媽千叮嚀萬囑咐千萬不能犯懶,所以每次吃完飯我都搶著刷鍋洗碗。
有一次我大姨媽來了,不能沾涼水,就喊丁海洋幫忙。
結果一向樂見我刷鍋洗碗的李素珍忙不迭地就把丁海洋趕了出去,還用高出三倍的音量喊:「你一個大男人哪會幹這種活?我嫁給你爸三十多年,一個碗都沒讓他洗過,這都是女人家該幹的,你快出去出去!」
聲音大到生怕在次臥的我聽不著。
從那時候起,我就知道,李素珍與其說拿我當閨女,不如說拿我當了使喚丫頭。
後面發生的事,一樁樁一件件,都印證了我的猜想。
比如,很快我就發現,李素珍做飯很有技巧,只要我公公和我老公不在家吃飯,那飯桌上就永遠只有一盤素菜。
我每個月往家裡交 2000 塊錢的菜金,但我卻不配吃肉。
起初我本著息事寧人的原則,不想跟她計較——
但是李素珍總是能挑戰人的底線。
我有一陣子老感冒,我媽認為我體虛,不知道從哪聽到的偏方要在入伏當天吃雞,為此專門坐了一個多小時長途車去村裡買了一隻正經土雞,交給我婆婆當天給我熬雞湯。
結果李素珍從菜市場買了一隻肉雞熬給我喝。
我從小嘴刁,土雞肉雞當然吃得出來。
原本我以為我媽被人騙了,還埋怨我媽跑村裡買雞多此一舉,我媽也因為覺得自己被騙了而感到窩囊。
還是過了一陣子,我公公向我打聽那只土雞從哪買的,他想買了送朋友。
我才知道,原來真正的土雞被李素珍偷摸地單獨燉給了我公公吃。
雖然一隻土雞並不珍貴,但李素珍辦事這麼鬼鬼祟祟的,實在讓我鄙視。
我忍不住跟她對質,然後就第一次見識到了她的渾不講理。
她鼻涕一把淚一把,哭著解釋自己只是弄混了兩隻雞:「天地良心,別說我不是成心給你換的雞,就算我是成心的,你爸是長輩,為這個家操勞了半輩子,難道還不值得吃你一隻雞?」
其胡攪蠻纏的程度連公公都看不下去,當眾讓她閉嘴才算完事。
諸如此類的例子還有許多,比如給全家洗衣服專門把我的挑出來。
我讓丁海洋洗,她就敲打我「男主外,女主內」,我指出我掙得錢比丁海洋多。
她說不過我,就去親戚鄰裡間滿世界宣揚「家門不幸,娶進來一個倒了油瓶都不扶的懶媳婦」
。
行,這麼說我,可以!我從此嚴格遵照她的說法,一隻碗都不洗。
她反倒沒了本事,只能每天敲打自己兒子丁海洋「是個不爭氣的玩意」。
說實在話,我並不是那種忍氣吞聲的兒媳婦,跟我交手,李素珍少有大獲全勝的時候,但她卻不知出于什麼心理,總耐不住那顆想壓我一頭的心。
張愛玲說,生命是張華美的袍,爬滿了蝨子。
對我來說,嫁進丁家之前,我的生命只有華美的袍,嫁進丁家之後,我的生命就只剩下了蝨子。
而李素珍就是那個負責一窩一窩生小蝨子出來噁心我的母蝨子。
很快,我就知道了她為何這麼對我的原因。
我親耳聽到李素珍跟大舅媽說我之所以結婚沒要房沒要車也沒要彩禮是因為我年紀大沒人要所以倒貼。
「天底下哪有免費的午餐,娜娜比海洋足足大了三歲,結婚的時候都三十了,還不知道以前談過多少個,她不要房,不要車,還不是沒底氣,怕海洋甩了她。唉,你說她都過門兩三年了,這肚子到現在都沒個動靜,我這愁得夜裡頭都睡不著覺,她要真是因為年紀大不能生,那我們海洋不是虧大了?!那還不如找個要房要車的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