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忘了刪前任微信而已。」
嗯,而已。
「正好,我也沒刪。」
當著現任的面,我把前任的微信打開,慢條斯理地按了語音條:
「老公,我真的錯了,你回來吧好不好,和那個女人分手吧求求你了~」
我一字不落,模仿著剛剛他手機里不小心播放出來的語音,把其中的撒嬌酥麻勁兒學了個十足十。
松手,發送成功。
宋松的臉色瞬間黑如鍋底。
還沒等他說一句話,手機響了一下——對方秒回。
我公放出來:
「你把那個垃圾甩了,我在家等你。」
性感的氣泡音,來自我那位竹馬兼前男友。
我沖著宋松挑眉一笑:「比渣啊?學不乖的話,那只好再見嘍~」
我利落起身,取了外套,拎了包包,只留給宋松一個火辣的背影。
隱隱能聽到身后傳來一句國罵。
我勾起嘴角,感覺此時的自己簡直 A 爆了。
我陳妙會缺男人嗎?
沒了你宋松,多的是比你宋松更優秀的男人撲上來。
跟我玩渣男偷腥那一套。
趁早滾蛋。
拜拜就拜拜,下一個更乖。
呵。
1
我和林歸從一生下來就是鄰居,打打鬧鬧又平平淡淡地一起度過了二十多年的春秋。
工作以后,我倆都從家里搬了出來,但我倆依然是鄰居。
——房子是我們還小的時候兩家父母就合計著買到一起的。
到了十一樓,我沒進自己屋,直接輸了密碼推門進了林歸的家。
果然如他所說,他在家里等我。
房間里開著落地燈,暈黃的,沙發上的男人嘴里咬了根煙,聽到門口的動靜抬頭看了過來。
房間里寂靜無聲,我和他都默契地沒有說話。
在我褪去高跟鞋的同時,他將煙體在煙灰缸中碾滅。
隨后,他兩臂伸開,朝我展開了懷抱。
我慢慢悠悠晃過去,跪坐到他身上,抬手摟住他的脖頸,也被他抱了個結實。
我把頭埋在他頸間,閉上了眼。
他是避風港,也是補給站。
寬厚的大掌順著外套鉆進去,摸到緊身連衣裙下惹火的身材。
「去見那個男人,穿成這樣?」
我嗤笑一聲,右手揪上他硬茬茬的短發,在保證不斗雞眼的情況下,將臉和他離得極近。
「你這張臉,看久了,其實也還行。」
類似于深夜叢林里野獸身上散發出來的氣息,把我整個人都濃密地裹進去。
他眼神幽暗,猛地一口咬上了我的嘴唇。
我揪著他短發的手瞬間失了力,僅是虛虛搭在他的發間。
這個男人,是我從小一起長大的竹馬,也是我唯一睡過的男人。
我嘗試過努力地去愛上他,可并沒有如愿。
2
我是一個很膚淺的人。
我喜歡帥哥,喜歡穿漂亮的衣服,談最典型的快餐戀愛。
或許因為每一段感情我都投入真心,認真對待,所以「渣女」這個稱號暫未落到我的身上。
男友換了一茬又一茬,林歸卻是一個女朋友都沒談。
我知道林歸喜歡我,可我不喜歡他,要是我倆互相喜歡的話早就在一起了,何必要等這麼多年。
我總不能耽誤人林歸吧,所以在他第一次鼓起勇氣和我表白的時候,我就果斷拒絕了,讓他看看別的女生。
要問林歸哪里不夠好?其實他都挺好的。
脾氣好,身材好,長得高,氣質又好,家里條件還挺好,最主要和我還青梅竹馬二十來年,比其他任何人都要熟悉。
但就一點,他沒長在我的審美點上。
倒不是說他長得不好。
相反,從小追他的人,比之我一點都不少。
極精干的短發,186 的身高,五官完美不顯女氣。
一張臉以那雙眼睛為甚。
內雙,狹長而危險,眼尾像掛了鉤子。
不笑的時候像覆了寒霜,清冷又桀驁。
輕輕一瞇,所有危險便蓄于一處,等待著最佳時機,傾巢而出。
大概是這時時刻刻又無法隱藏的男人味,多年來被戲稱「行走的荷爾蒙」。
每次一見著他,都有一堆妹妹在旁邊悄悄喊,好帥好帥。
但是吧,
我喜歡花美男,可他野得像頭豹。
你說說,這點兒沒對上,咋喜歡呢?
所以我說我是真的很膚淺。
剛拒絕了林歸的時候,我倆也尷尬了幾天,不過幾天過后就好了,畢竟二十多年的情分在,做不成戀人還是要繼續做朋友的。
之前還有人說我把林歸當備胎,被林歸用眼神射殺了好幾遍,最后那人再也不敢提「備胎」倆字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