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師大最終決議解聘涉案教練周台英。(圖/翻攝畫面)
針對台師大抽血換學分案件,校方依照程序進行三級三審,今(25)日上午召開最關鍵的「校級教評會」,歷經3個多小時的討論,稍早決議出爐,涉案教練周台英遭解聘,並處以4年不得聘任為教師。
針對女子足球隊隊員霸凌事件,台師大公布校教評會決議結果,對周台英予以解聘,並處以4年不得聘任為教師之懲處。鑑于本案受社會高度關注,該會基于公共利益,特此公開說明如下:
一、本案係依據教育部于114年7月18日之來函及本校于114年7月19日召開之第355次校教評會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校運動與休閒學院于114年7月23日召開113學年度第2學期臨時院教評會,依據《教師法》第15條,決議解聘周師,並議決4年內不得聘任為教師。
三、校教評會首先討論並釐清本案中霸凌與違反學術倫理的關聯性、教師管教與霸凌的份際,並審視各項證據的信實度。教評會委員進一步檢視外界新揭露的錄音檔、媒體訪問學生的錄影內容、本校各單位近日訪談周師所指導的球隊隊員/參與實驗學生的資料。
四、教評會委員考量,本案中權力不對等關係、受害學生人數、對學生身心與受教權之影響程度,以及霸凌持續的時間、次數與頻率及應受責任程度等事由,認定周師確有具貶抑、排擠、欺凌等性質之持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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