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前,丈夫與前妻離 婚,兒子、女兒、財產全部歸前妻所有。30年之后,兩個孩子每月都會支付1000元的撫養費。有一天,爸爸告訴自己的兩個孩子:「我不愿意住在租房子里了。」
30年前,易國恒執意要娶一個與他大兒子同齡的女子,盡管妻子一再要求他留下。易國恒無情的拋棄了自己的妻子和四個孩子,此后,張翠蘭一個人將四個孩子撫養長大。
盡管張翠蘭把房子交給了她,但她還欠了易國恒將近兩萬元的債務。李翠蘭在這三十多年里,將四個孩子撫養成 人,這份痛苦,只有她自己才能體會。
這麼多年,易國恒對四個孩子都不聞不問,反而把她養大,把她養到了大學。有句話說的好,女人是柔弱的。李翠蘭為了自己的孩子,受了那麼多的委屈,好在四個孩子都有出息,已經成家立業。
四個孩子,在沒有父愛的情況下,在他們的爸爸走后,他們的日子也不好過。但他們都是知恩圖報的人,他們雖然討厭自己的父親,但是在自己的父親年邁生病的時候,他們還是會承擔起自己的責任。
長子和長子每月各給易國恒1000元的生活費,但是易國恒對自己的孝心并不滿意,反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僅讓兩個兒子買房子,還讓他們多花點錢。
因為易國恒的大兒子一怒之下沒有再支付他的生活費,所以易國恒兩次將他的兩個兒子都告上了法庭,兩人的關系也變得很僵。
就算易國恒告勝訴,他的兩個兒子也不肯付賬。他們的生活也很艱難,再加上他們的父親總是資助后媽,這簡直就是一個無底洞。
77歲的易國恒,住在一棟不到二十平 米的小房子里。一日,他向記者表示,他正遭受著疾 病的煎熬,有時連吃飯都困難,可兩個兒子對他不聞不問。
這位老先生告訴記者:「我的房子是三層的,但是我在離 婚時將所有的財產都給了我的妻子和孩子。」我現在無家可歸,又有病,我想讓我的兒子來照顧我。
老人說,由于他負擔不起高昂的醫 療費用和生活上的負擔,他曾經向法 院提起過訴訟,法庭判決兩個孩子每個月要支付600元的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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