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示意照。(圖/記者周宸亙攝)
財政部官員今(7)日指出,普發現金1萬元將按照行政院指示配合辦理,不過依最近一次普發現金領取期間長達6個月來看,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版本要求10月底前處理「有窒礙難行的地方」還要行政院指示。
立法院7月三讀通過「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共匡列5450億元,其中2350億元將用以普發現金每人1萬元,並得于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發放。
對此財政部官員說明,雖然財政部已有先前辦理普發現金作業的經驗,但因目前尚未確定此次發放作業是否100%與先前相同,得待實際規劃定案後,才能評估須耗時多久。
國庫署說明,除了行政作業及資訊系統準備時間外,還涉及民眾領取的時間,前一次讓大家 有6個月時間去領,且可選擇領取方式,預留一段時間是人之常情,而且有截止時間;這次就不知道多少時間,目前還沒有明確相關內容及後續規劃,所以沒有辦法預估,初步看來確實是有窒礙難行的地方。
另外,普發現金雖不排富,但符合領現資格的新生兒、受刑人和已身故者界定也還沒釐清,需要進一步規劃,10月底完成發放程序有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