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峽區78歲男子余文正19日駕車暴衝,造成3死12傷事故,余男目前在加護病房急救中。對此,有網友起底,余文正是大同公司英國分公司擔任高階主管退休,曾持股733張大同股票,以現在股價換算,價值3034.62萬元。

網路瘋傳肇事駕駛余男曾任大同公司董事、大同日本公司財務課課長等職務,目前仍是大同大學董事會監察。對此,大同大學校長何明果證實,余文正過去是財務主管,所以被聘為大同大學董事會監察人,現在仍是公益監察人,並不支薪。

根據大同董監持股歷史明細資訊指出,余文正協理于2008年3月持有733張大同股票,以21日每股41.4元計算,市值約3034.62萬元。
此外,有網友發現,余男2006年擔任某公司財務高管,因勞資糾紛案件遭到調查。最近期的案件為「台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勞訴字第382號民事判決」,一名員工向公司索討股票結清款時,法院最終判定該員工敗訴。
判決書寫道,「原告離職時,被告持股委員會之代表人為余O正,並非林蔚山,實難認原告前揭函文中提及被告公司應辦理其股票之結清與給付之意思表示有送達被告持股委員會,是原告此部分主張亦不足採」。

原PO解釋,白話文的意思就是「我們已經把權責交給余翁,自然不用負責」,法院採納被告的說法,判決員工敗訴。原PO表示,從此案可以看出,余男明顯是幫人脫罪脫產的人頭,「既然他是幫人脫產脫罪的常客,那麼這次嚴重事故要從他那裡獲得賠償,我覺得是相當困難」。
律師蘇家宏建議,若擔心被告脫產,應盡早聲請「假扣押」,鎖住肇事者名下的資產。


對此,新北市副局長許宏仁表示,案發後市府即已委託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啟動「」程序,以防止加害人轉移資產。由于假扣押須經每位被害人家屬授權,因此手續需一些時間,不過這項措施可在進行筆錄前就提前處理,盡速保障被害人權益。
針對外界關注的「脫產」疑慮,許宏仁進一步指出,若加害人明知需賠償卻刻意將存款、股票等資產轉移,恐將觸犯刑法中的損害債權罪。他強調,即使企圖脫產,金流仍可透過存摺紀錄等方式追查,強調「脫產並沒有意義」。
這起事故發生在19日下午4時許,當時正值學童下課時段。據調查,余姓老翁不僅闖入放學時段禁行的國成路,還涉嫌超速與闖紅燈,接連撞上多名用路人,導致3人死亡、12人輕重傷。肇事老翁目前仍在治療中未清醒,整起案件仍由警方持續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