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償命!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2024年9月不幸遭女毒蟲陳嘉瑩拖行並撞上護欄致死,案經國民法官參審,新北地院2026年2月11日一審判陳女死刑,陳女聽到判決,當場癱軟跌坐椅子上。

陳嘉瑩涉嫌撞死前來盤查的警察劉宗鑫,陳女一審被判死刑,可上訴。(圖/資料照/翻攝畫面)
檢方調查,2024年9月30日,女毒蟲陳嘉瑩在新北地檢署附近違停,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上前盤查,陳女因持有[毒·品]和喪屍菸彈而心虛,竟使劉宗鑫被拖行300公尺,並造成劉宗鑫重傷送醫不治,檢方後依殺人等罪起訴陳女。
但陳女拒絕認罪,辯稱「以為他會自行放手」等語,甚至反控是劉宗鑫要找她麻煩。
對此,劉宗鑫父親泣訴

心路,請求法院判陳女死刑,2026年2月11日上午,劉父帶著其他家人下跪于庭上,再求判處嫌犯死刑。
新北地院國民法官11日做出一審宣判,陳女原先站立聆聽判決,一聽見「死刑」2字,竟然無力的跌坐在椅子上。之後陳女被發還看守所,全案仍可上訴。

《少一份[毒·品]、多一份健康!珍惜生命請遠離[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