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的故事》劉亦菲扮演的黃亦玫-玫瑰,非常具有新時代自由女性的代表性,敢愛敢恨不被婚姻甚至親情所束縛,失婚后的黃亦玫帶著女兒一樣過的有滋有味,脫離了方協文的控制,玫瑰眼里又充滿了光。
干著喜歡并能實現自我價值的工作,還開上了好車。對待感情,更是做到了隨心所欲,遇上了心動之人依舊能熱情奔放,沒有了少女的沖動卻多了熟女的獨立嫵媚...
所以,玫瑰的第三段戀情來的非常之快,快到讓人忘記了她是個有娃的離異女性。
直到船戲那晚,黃振華幫看了一晚上孩子,才知玫瑰為何不肯與方協文生二胎!
首先,方協文確實也不配,婚內不給你錢,逼你生孩子,限制你的自由,給你手機裝定位,對另一半疑神疑鬼,哪怕他再優秀再有錢都并非良配!
其次,玫瑰不肯與方協文生二胎不單單是因為不愛了,更多的是玫瑰向往的是自由與人生價值的體現,她首先是個優秀有理想有追求的女性,其次才是妻子/母親。
她不想因為婚姻或許孩子就束縛了自己追求藝術與浪漫的天性。
所以這就是該劇存在的意義吧,新時代女性,你必須是你自己才是妻子、才是媽媽。
當然,船戲這一段也引發了不少網友的爭議,探討玫瑰是否是個合格的母親,竟然能在野外忍心丟下四歲的女兒方太初,偷偷跑去跟男人約會,此舉是否離譜?
當媽的一天不看孩子,有些人就急得不行了。自己以孩子為中心沒必要苛求所有人都要以孩子為中心!
因為人家哥哥靠譜,這種來自家庭的底氣,一般人恐怕難以體會到。
此外,對于玫瑰與傅家明的這一段「夭折戀」,網友的爭議也不小,爭議點仍是玫瑰是否是個合格的媽媽。
首先,玫瑰最初并不知傅家明有心臟病,其次,愛上了以后才知道對方有心臟病,但玫瑰的人物性格是女性獨立人格,追求自由做自己,她不只是小初的媽媽,她更是玫瑰。
就像當了媽媽后玫瑰跟蘇蘇傾訴的那樣,大家都叫我小初媽媽,已經很久沒有人叫我名字了...
從這就看的出玫瑰骨子里就是個追求自我的女性,方協文要的是相夫教子的家庭主婦,舍棄自己,奉獻家庭,每天圍著老公孩子轉的妻子。
玫瑰給不了也不想給,所以玫瑰離開了,離開的很堅決!
怎麼說呢,玫瑰追求自我并非沒有對不起她女兒,她爸媽是她的底氣,她追求自由與要成為她女兒的依靠并不沖突。
因為與前兩段戀情不同的是,第三段戀情是精神上極度契合的靈魂伴侶,兩人因藝術結緣又因精神契合而相互欣賞喜歡上此次,是脫離了見色起意的那種庸俗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