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FTNN新聞網》報導,公務機關將推出嶄新的假別制度,讓所有公務人員能夠更靈活地調配工作與生活。行政院日前提出「身心調適假」方案,已于18日獲考試院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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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創新的休假政策規定,每位公務人員每年可享有3天的身心調適假,特別之處在于可依個人需求以小時為單位申請。更重要的是,申請時無需提供任何證明文件,機關方面也不得拒絕或給予不利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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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身心調適假外,行政院也同步優化其他休假制度。新制規定,初任公務人員當年即可享有至少3天的休假保障,再任或轉任人員也能依在職月數比例獲得休假天數,將從今(2025)年10月10日實施。
值得注意的是,針對因照顧3歲以下子女或孫子女而申請留職停薪的公務人員,復職後的休假及事假天數將可直接銜接計算,不需按比例重新計算,充分展現政府對育兒照護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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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表示,此次修正案呼應賴清德總統提出的「健康台灣」願景,除了身心調適假將于今年10月實施外,其餘條文將于2026年1月1日開始施行,期望透過完善的制度,打造更友善健康的職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