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惠于近年臺股表現亮眼,國庫收入跟著水漲船高,政府因此有更充裕資源照顧弱勢族群。新竹縣稅務局10日特別發布提醒,今年1月起針對身心障礙家庭的使用牌照稅免稅條件已經調整放寬,未來二等親內的親屬,只要是提供無駕照身障者使用的車輛,且「車籍地址」與身障者「戶籍地址」一致,就能提出免稅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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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稅務局指出,過去許多家庭面臨一個困境,當家中有無法自己駕車的身障成員,想要依法申請牌照稅減免時,卻受限于「車主必須與身障者登記在同一戶籍」的舊有限制,導致許多實際負責照顧、卻沒有同戶籍的子女或家屬感到相當困擾無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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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障身障朋友的移動權益,同時減輕照顧家屬的租稅壓力,財政部在今年1月修改相關法令,將免稅資格擴大至二等親以內親屬,凡是提供給無駕照身障者使用的車輛,只需「車籍地址」與身障者「戶籍地址」相符即可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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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由于現行監理規定要求「車輛地址」需與「車主戶籍地址」保持一致,且車主無法單獨變更車籍地址,造成部分民眾仍無法符合免稅資格。因此財政部再次發布解釋令,針對這類狀況,只要在公路監理系統中登載的車主「住居所地址」與身障者「戶籍地址」相同,即可認定兩者有共同生活事實,車輛確實供該身障者使用,就能申辦免徵牌照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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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也特別提醒,免稅優惠以汽缸排氣量2400cc為上限(自用小客車每年最多可省1萬1230元),每位身障者限申請1輛車。由于牌照稅採按日計算方式,符合資格的車主請儘快備妥身心障礙證明、行車執照及身分證等相關檔案,前往車籍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