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繳納倒數!114年房屋稅新制首年實施,最後繳納期限遞延至6月2日,房屋稅繳納有信用卡、行動支付、約定轉賬、ATM轉賬及超商繳納等方式,其中約定轉賬有「最便利繳稅方式」之稱。不過,屏東縣政府財稅局提醒,如果使用約定轉賬繳稅,一定要記得預留存款,確認賬戶金額,以免扣款不成功變逾期未繳納,可能就會被罰錢(滯納金)了!
約定轉賬不會做第2次扣款屏東縣財稅局表示,過往有不少納稅人忘了存足代扣稅款,因為轉賬機構不會作第2次扣款,因此如有沒確認賬戶餘額是否足夠,就會造成房屋稅繳納不成功。約定轉賬繳稅第一次扣款失敗時,稅務局會在事後補寄稅單供納稅人繳納,指示納稅人如有累計3次存款不足無法扣款的情形發生,稅務局就會依委託轉賬代繳約定書的規定,逕行註銷轉賬代繳。
財稅局提醒,轉賬扣款日為稅單繳納期限的最後一天、6月2日的24:00整,請納稅義務人務必留意賬戶是否存有足夠稅款。納稅人如需更正轉賬資料或終止轉賬納稅,則請在各稅開徵2個月前向該局申辦。
?房屋稅繳納方式:◾信用卡- 上「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線上刷卡繳稅- 掃描繳款通知單上的 QR-Code 線上刷卡繳稅- 使用指定行動支付 APP 綁定刷卡繳稅- 電話語音繳稅,撥打 412-6666 或 412-1111?特別要留意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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