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發錢,國民年金生育補助今(31)日入賬。(示意圖/TVBS資料畫面)
普發現金1萬還沒領到,勞保局先發3.9萬元!勞動部今(31)日發放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新手媽媽只要符合資格,就能一次領取3萬9522元大紅包,記得5年內提出申請,超過時間不予給付,錢全數充公!
國民年金生育給付是在100年7月1日開始施行,自施行日起,只要是在國民年金加保有效期間分娩或早產的女性被保險人,或在加保有效期間懷孕,于退保後1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如未領取其他社會保險生育給付,就可以向勞保局請領國民年金的生育給付。
給付金額是按國民年金月投保金額(目前為1萬9761元)計算,一次發給2個月,也就是3萬9522元。如果是生雙胞胎,就發給4個月;生三胞胎,就發給6個月,以此類推。國保被保險人如于加保有效期間懷孕,于退保後1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且未領取其他社會保險生育給付者,仍得依規定請領生育給付,可以自5年內追溯發給。
生育給付的申請方式有下述4種,擇一辦理即可:
向戶政事務所辦理子女出生登記時,同時申請:被保險人僅須備妥本人之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存簿賬戶資料,透過戶政事務所通報申請(按:請確認戶政事務所人員列印之「戶政事務所通報申請勞保/國保生育給付跨機關服務申請書」,無誤後簽名或蓋章)。被保險人如因故無法親自辦理,應填妥後交由受託人代為申請(按:受託人應出具委託人及受託人雙方附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供戶政事務所人員查核身分)。于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線上辦理出生登記時,也可同時申請生育給付()。(三)網路申請:以自然人憑證(需插卡,請備妥讀卡機)、行動自然人憑證或虛擬勞保憑證(需先使用自然人憑證申辦)可登入「」,依畫面指示操作申請,不受勞保局上、下班時間之限制。(四)紙本郵寄或親送勞保局依國民年金法第28條規定,生育給付有5年請求權時效,從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次日起算,必須在5年內提出申請,如果超過5年後才提出申請,因為已經超過申請期限,勞保局會核定不予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