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藝人江祖平控訴遭前男友龔益霆下藥[性·侵],全案原由士林地檢署偵辦,不過因管轄權問題,移轉台北地檢署偵辦。北檢15日指揮台北市警局婦幼隊、台北市松山分局兵分2路搜索龔益霆住處等地,訊後移送北檢復訊。經復訊,檢察官依涉犯妨害性自主、妨害性隱私2罪,諭令龔益霆1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

北檢表示,承辦檢察官為保全相關證據,經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獲準,于15日指揮警方持搜索票搜索,並同步通知龔益霆到案。

全案源于8月18日,江祖平首在臉書上發文,控訴有「女演員」求助,遭電視台男員工下藥[性·侵],且被[偷.拍],因9月3日發文曝光龔益霆的照片,引爆輿論熱議,龔男的身分、身家背景也被網友搜出,直到江祖平坦言那位「女演員」就是她本人,案情討論度被推上最高峰。

根據龔益霆的回應,表示自己與江祖平曾經交往過,江祖平的指控都是片面且不實,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全案士林地檢署4日分案,日前江祖平在律師陪同下到士林地檢署說明、製作筆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