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連霸無黨籍嘉義市議員戴寧因詐領助理費被判刑5年6月定讞,即日解職,近日將要入獄。(資料照,記者王善嬿攝)
4連霸無黨籍嘉義市議員戴寧被控涉詐領助理費,被嘉義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2023年7月嘉義地院判戴寧涉犯3項貪污罪,判10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戴寧上訴二審後,改口認罪並繳回不法所得431萬餘元,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年2月改判5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最高法院今日駁回戴寧上訴定讞,即日解職,近日必須入獄,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逃逃機制。
判決指出,戴寧利用溫姓助理的陳姓兒子、前夫的郭姓胞妹及邱姓友人、曾姓外甥女等人頭,從2012年至2022年間,詐領公費助理費,計518萬餘元,檢方2022年5月起訴,戴寧另涉利用王姓前男友詐領助理費46萬餘元。
一審嘉義地院對照戴寧及證人證詞,戴寧的陳姓、郭姓、邱姓助理僅是掛名的人頭公費助理,未實際擔任助理工作;戴寧實際支配助理賬戶內薪資,部分助理薪資被轉賬到戴寧使用的銀行賬戶,用來繳交她的勞健保。
此外,戴寧車上被查扣邱姓助理薪資賬戶存摺、資料,再參照申報公費助理名冊上有戴寧親簽簽名,合議庭認為戴寧犯利用職務機會詐欺財務,沒收犯罪所得431萬8750元。另,曾姓助理有實質從事助理工作,助理薪資交給戴寧使用,為私人財產運用,並無不法。
戴寧為已故無黨籍嘉義市議員戴建三的女兒,2022年3月爆出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被收押190天,收押期間遭逢戴建三病逝,戴寧曾申請戒護返家,手、腳戴著戒具奔喪,同年9月19日嘉義地院裁定8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