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了!以諧星身分活躍演藝圈的藝人NONO(陳宣裕),先前遭2名女子控訴分別在按摩會館與車內遭其侵犯,案件去年一度獲不起訴處分,後遭高檢發回續查,士林地檢署今(5)日偵結,認罪證明確,將NONO提起公訴,並痛斥他「利用藝人知名度結識被害人,犯後毫無悔意」,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起訴書指出,NONO于2011年至2013年間,前往台北市中山區一家時尚生活會館消費,選由A3女提供按摩服務,未料竟在服務過程中突然起身將女子壓制在美容椅上,並強行得逞。
另于2011年12月3日前某日,他因A5女在社群平台對節目影片按「讚」而搭上線,隨後駕駛白色賓士至台北市松山區載對方外出。女子一上車坐在副駕駛座,他便強行得逞。
檢方指出,直至2023年 台灣MeToo運動爆發,多名受害人相繼勇敢發聲,A3、A5也受鼓舞揭發受害經過。案情曝光後,NONO一度否認並停工反省,案件先由台北地檢署偵辦,後移交士林地檢署。該案去年曾獲不起訴處分,惟經高檢署撤銷發回續查,如今偵查終結起訴。
檢方痛批,NONO身為知名藝人,卻不思自重,以名氣結識被害人伸出狼爪,對被害人身心造成莫大傷害,且犯後態度迴避、毫無悔意,建請法院審酌從重量刑,全案後續將由士林地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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