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高姓男子昨晚持水果刀在街頭步行,在超市刺傷到場查處警員被逮。警方查出,高24年前在家以熨斗重擊及持刀刺死妹妹,犯殺人罪服刑後出獄,又刺傷警察,今依殺人未遂、妨害公務、傷害罪移送。
據調查,高姓男子犯殺人案是在2001年2月,他沒有工作,與父母、準備考律師及研究所的妹妹同住北市內湖區,兄妹相處不睦,案發當天他不滿妹妹使用浴室太久,兩人在廚房起口角互相拉扯,他以熨斗重擊頭部後持刀割喉殺死妹妹,逃亡近1個月後向警方投案,入監服刑,2015年出獄。
警方調查,高今年56歲,在內湖獨居,無業靠已故父親遺產過活;昨晚9時許,他在住家附近東湖路步行,持裝入刀鞘的手果刀進入某超商,民眾目擊報案,內湖警分局東湖派出所方姓、賴姓警員趕抵查處,要求放下刀械。
高不理會,走進隔壁超商,兩警呼叫支援並進入超商,與支援員警喝令放下刀械,高持刀攻擊,刺傷方雙手,被噴辣椒水壓制逮捕。
方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被消防隊送醫救治,右手前臂、左手前臂各有約1公分、3公分刀傷,經縫合後今凌晨出院。高被送醫清洗治療雙眼後帶回分局,否認攻擊警察,稱持刀是為割開食品包裝,警詢後今下午移送士林地檢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