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1號南向201.5公里「彰化(198) - 埔鹽系統(207)」段今(30)日22時43分發生交通事故,初步了解疑似為1大車、1小貨、1自小客車連環撞事故,目前全線封閉救援中,事發原因有待釐清。
在國道上遭遇突發交通事故,掌握正確的自救方法至關重要。
1.立即停車與警示
發生事故后,首先立即停車,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雙閃燈)。如果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且車輛可以移動,應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盡快將車輛移至最右側的應急車道,避免阻塞交通。
車輛停穩后,拉緊手剎,并在車后規定距離放置三角警示牌:
白天在車后150米處放置。
夜間或惡劣天氣下,距離應增加至
250米或150米以上,以給予后方車輛更充分的反應時間。
2.人員快速撤離至安全區域
這是防止二次事故最關鍵的一步!無論車輛能否移動,所有人員都應立即下車,并迅速轉移到高速公路右側的護欄外等安全地帶。
在橋梁路段,可轉移至橋頭或橋尾,然后撤離到護欄外,切不可翻越橋梁兩側護欄。
切勿在行車道上逗留,也不要站在車頭、車尾或車輛的四個角落,這些位置被稱為「斷腿點」,一旦發生二次碰撞極其危險。
3.及時準確報警
在確保自身安全后,立即撥打報警電話。報警時保持冷靜,向接線員清晰說明以下信息:
準確位置
:告知所處的國道編號、公里數以及里程碑信息(例如「國道1號南向201.5公里處」)。
事故基本情況:包括車輛數量、事故類型、人員傷亡情況以及車輛損壞程度。
是否需要救護車或清障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