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令人心痛的公車意外案件,東海大學一名女學生遭巨業客運輾斃。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家屬心碎地表示,女兒當時並未立即死亡,仍有生命跡象,卻被公車司機多次輾壓致死,因此強烈要求以殺人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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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日首度開庭,施姓司機雖承認過失致死罪名,但死者家屬無法接受。律師劉建志指出,根據法醫鑑定報告顯示,女學生在第一次被撞擊時仍有血壓和呼吸,解剖報告也證實她當時還活著。更重要的是,施男在第一次撞擊後,竟又有兩次向前駛動及一次倒車的行為,導致受害者被多次輾壓。
圖片來源:《三立新聞網》
令人難以理解的是,施姓司機在庭上解釋自己移動車輛的原因時,僅反覆強調「只看到手」。這番說詞引發法官陳怡珊強烈質疑,直指關鍵問題在于:「既然看不到頭部位置,怎能確定往前或往後移動不會造成更大傷害?」施男對此無法做出合理解釋。
圖片來源:《ETtoday》
面對家屬要求改以殺人罪論處,施男的辯護律師周仲鼎則主張,被告與死者素不相識,完全沒有殺人動機,且事發當下是為了評估是否還有急救可能才移動車輛。檢方表示,雖然已對殺人罪做出不起訴處分,但尊重家屬意願,將由合議庭評估是否有變更法條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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