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8)日晚間至明(9)日,受滯留鋒面及西南氣流影響,易有短延時強降雨;台灣西半部、東北部地區及東部、東南部山區有陣雨或雷雨,並有大雨或區域性豪雨,尤其中南部山區有區域性豪雨等級以上降雨發生的機率,其他地區及澎湖、金門、馬祖有短暫陣雨或雷雨。氣象署預計17時啟動大規模劇烈豪雨加強作業,根據《NOWNEWS》報導,中央氣象署預報員李孟軒示警,此次雨勢威力不輸颱風,「雨量達標是否停班停課」也再度成為民眾關注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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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象署將降雨依強度分為四級標準:
大雨:24小時累積達80毫米以上,或時雨量40毫米以上
豪雨:24小時累積達200毫米以上,或3小時100毫米以上
大豪雨:24小時累積達350毫米以上,或3小時200毫米以上
超大豪雨:24小時累積達500毫米以上
雖然「達標」是參考依據,但是否達到災害程度,仍需搭配地形、排水能力與實際災情綜合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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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停班停課判定不僅看雨量,還必須符合「有致災之虞」,主要判斷條件包括:河川水位暴漲、橋梁中斷或道路積水;通行困難影響上下班上課安全;地形變化造成落石、坍方風險;交通、水電供應中斷,換句話說,即使達到豪雨等級,也不一定會放假;反之,若災情已影響通行安全,即使雨量未達標,也可能宣佈停班停課。
各地停班停課的雨量門檻並不一致,主要原因在于地形與防洪能力差異,例如北部與東部部分縣市,因山地多、地勢陡峭,較容易因短時強降雨引發災情;而中南部部分地區則因排水系統與地形條件不同,採取不同標準。《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5條指出,天然災害期間,決定發布、通報停止上班及上課之權責機關如下:
一、直轄市轄區之機關、學校,由直轄市長決定發布。
二、縣(市)轄區之機關、學校,由縣(市)長決定發布。
三、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得依轄區地形、地貌、交通及地區性之不同,將前項權責授權所屬區、鄉(鎮、市)長決定發布,並應通報所在地區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
四、機關、學校所在地區,經機關、學校首長視實際情形自行決定停止上班及上課後,應通知所屬公教員工、學生及透過當地傳播媒體播報,並通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其有上一級機關,並應報上一級機關備查。
五、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須將決定發布情形,通報或彙報本院人事行政總處。
氣象署提醒,短延時強降雨常來得又急又猛,民眾外出務必攜帶雨具,並避免前往山區、河川及地下低窪地帶,特別是在雷雨警報發布期間,應盡量避免戶外活動,並留意即時天氣訊息,以降低突發災害風險。
氣象署表示,對流雲系發展旺盛,易有短延時強降雨,新北市地區及宜蘭縣山區有區域性大雨或豪雨,北部、南部、宜蘭地區及中部、花蓮山區有區域性大雨發生的機率,請注意雷擊及強陣風,山區請慎防坍方、落石及溪水暴漲,低窪地區請慎防淹水。
氣象署同時針對16縣市發布豪雨、大雨警報,豪雨警戒區: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大雨警戒區:桃園市、新竹縣、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雲林縣、嘉義市、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宜蘭縣、連江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