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TVBS新聞網》報導,台灣科技大廠「樺晟電子」面臨下市危機,近日出現重大轉機。法院裁定只要提供2億3931萬4500元的保證金,就能暫時阻止櫃買中心的下市處分,為3.7萬名投資人保住資產。
事件源于櫃買中心在上月宣布,樺晟電子在今年7月21日終止櫃檯買賣。為了避免投資人蒙受巨大損失,樺晟與辰鑫投資緊急向法院提出定暫時狀態處分。他們主張,因應雙方存在契約爭議,援引《民事訴訟法》第538條規定,故申請暫時處分以阻止櫃買中心終止契約。同時,基于第538條之1,他們也提出緊急處置申請,希望在法院做出裁定前,先行禁止契約終止,以確保其權益不受即時損害。
台北地院經過審慎評估後認為,若不進行保全措施,確實會造成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害。法院估算本案標的金額約7億9771萬5000元,再加上三審訴訟可能需要6年時間,依法定遲延利息年利率5%計算,最終裁定樺晟須提供2億3931萬4500元作為擔保。
不過法院也同時駁回了樺晟方面提出的緊急處置請求。法官認為,既然已經準許暫時處分,就足以保障相關權益,無須再批準額外的緊急措施。
當事人如有異議,可以提出抗告。
還有一線生機,現在就看公司方如何因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