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4)日,食品藥物管理署推出修正新制,強調從食品製造業、小吃攤、餐廳、外送業,都必須在調理食品時,不得同時或接續接觸金錢,或其他可能的污染物,「違者將處6萬元至2億元罰鍰」。此外,所有包含在此新制的員工,都必須接受食品安全教育訓練。然而,這樣的修正卻造成極大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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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食品污染的問題,醫師顏宗海指出,無論是業者、消費者,舉凡摸錢後沒洗手,就直接觸碰食物,會提高食物中毒之機率,因為鈔票、硬幣上都可能沾染環境微生物,例如金黃色葡萄球菌、鏈球菌等。但對于某些一人作業的攤商來說,這樣可能會導致作業時間加長,「餐點做完之後我才會再去找錢,找完錢我會再洗手,再碰餐點」,若有顧客抱怨等餐過久,也只能陪笑道歉,「不好意思,因為我們人手問題,我也不是千手觀音啊」。對于最高罰到2億,部分業者更認為有「擾民」之嫌,反彈聲浪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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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有店家開始執行分工,設定找錢、處理食材等人員。士林夜市國際觀光發展協會理事長鄭吉祥則表示,夜市內攤商已開始實施電子支付,降低找零風險,但這也牽涉到「消費者願不願意配合」,甚至衍生出排隊混亂的問題。這也顯示食藥署在增進食品安全,以及便利快速等議題上的權衡難度極高,格外引發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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