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讓退休生活有保障,許多人都會按時繳納勞保費。不過勞保局提醒,某些特定情況下的投保可能會被認定無效,不僅退休金領不到,已繳的保費也拿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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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局表示,台灣及離島地區的合法公司行號才能投保勞保。若是受僱于國外企業,且該企業在台灣沒有設立分公司,就算想透過職業工會加保也不行。至于被派駐國外的員工,只要仍保持原單位的工作關係,可以繼續投保;但若是以留職停薪方式出國,實際薪資由國外公司支付,就不符合投保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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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部分勞工為了不讓年資中斷,會透過親友公司或工會「掛名」繼續投保。但這類行為已違反規定,一旦被查核時無法提出工作或薪資證明,將被取消被保險人資格。不僅累積的年資作廢,已繳的保費也不會退還。
根據《TVBS》報導,服刑期間也不能投保勞保。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若經法院判決確定入監服刑,必須中止勞保。若未主動停保而被查獲,已繳的保費同樣不予退還。不過若只是停職或羈押,在未經法院判決確定前,仍可繼續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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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沒有工作的家庭主婦,可以選擇加入國民年金保險。一位曾有11年勞保年資的家庭主婦,轉投保國保後,因為兩者年資可以合併計算,預計65歲退休時每月可領取超過1.5萬元的年金。這讓許多人意識到,合法投保及正確理解保險規定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