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于今年5月9日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總共增加五個休假日:小年夜(農曆除夕前一日)、勞動節(5月1日)、教師節(9月28日)、台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10月25日)及行憲紀念日(12月25日)。進入下半年,經計算勞工可以較往年多放4天假,民眾可以妥善利用。
今年7月至12月還有三個國定假日可以放,分別是9月28日孔子誕辰紀念日(教師節)、10月25日台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和「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3天國定假日。針對8月23日罷免投票,勞動部表示當天屬于「公民投票日」,因此具投票權且當日為工作日的勞工,應放假1日。如果勞工同意出勤,雇主應加給該工作時間的工資;如果當日為勞工「休息日」,而同意出勤者,則依給予休息日出勤工資。另外由于投票權只能在投票當日行使,與一般休假日(國定假日)不同,因此該放假日不可以與其他工作日實施對調。
最後勞動部也提醒,行使投票權為所有公民的基本權利,雇主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勞工投票。
勞動部近日也于臉書公告國定假日之相關6大重點,勞資雙方皆須特別注意避免權益受損:
第一,國定假日均應休假,工資照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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