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濃大峽谷」案主嫌呂啟田、前市議員特助石麗君等12人被起訴,該集團盜砂、回填廢棄物、找人頭承租規避財產被強制執行,相當囂張,被罰300萬也不怕,因為1年不法獲利高達2億元。

美濃大峽谷。(圖/翻攝柯志恩臉書)
檢警調查,全案始于2024年6月間,石麗君先用1600萬元的價格,跟邱姓男子買下成功段470、471號土地,表示購地是想「種香蕉」,此時共犯王國正進場,當起「人頭承租人」跟石麗君簽約,實質上王國正就是現場指揮官,在同年8月土地順利完成移轉後,便負責監督現場砂石的盜採跟看管、安全等事務。

立委柯志恩、陳菁徽當時前往「美濃大峽谷」現場考察。(圖/中天新聞)
不過此處僅是「美濃大峽谷」的一半,另一半則是成功段的1045、1047、1052地號,該處由美濃當地知名「土尾」(即代為違法處理廢土的集團),綽號「田仔、田董」的呂啟田主導,他跟石麗君、王國正也是認識多年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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飽受摧殘的「美濃大峽谷」所在地。(圖/中天新聞)
只是他們的犯行旋即被高雄市府盯上,但更誇張的是他們完全不甩,在成功段470、471號土地開挖至6公尺深度時,被市府經發局依涉犯《土石採取法》罰1百萬,並責令2個月內改善,王國正收到罰單後,換石麗君、呂啟田出馬,撰寫陳述意見書函給市府答辯,去年3月31日再被市府開罰2百萬,王國正收到罰單後仍然「一切照舊」繼續挖,直至現場的深度達到20公尺後,呂啟田聯絡「土頭」(代為尋找工地廢棄土的源頭或廢料的集團),運來大量營建廢棄物把坑填平。

石麗君在擔任朱信強特助時,被指利用朱的名字申請通行證給砂石車司機們。(圖/翻攝內政部網站)
「美濃大峽谷」由呂啟田管理的另一半區域,也用同樣方法盜挖砂石,再聯繫「土頭」載運廢棄物回填,2個區塊直到去年8月「美濃大峽谷」事件被踢爆,遭檢警調查阻止其犯行,當橋頭地檢署檢察官會同警方、環保局到2個現場開挖勘查時,驚見成功段470、471地號填埋量高達14萬7554公噸,成功段1045、1047、1052號回填5萬2273公噸,加上盜採卵石每公噸約280元,短短1年內就獲取超過2億元的不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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