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竹山紫南宮。(圖/記者高堂堯攝)
新竹市一名62歲周姓男子因冒用他人身份資料,成功向南投竹山紫南宮騙取600元發財金,最終遭南投地方法院依偽造私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這起事件不僅涉及個別詐騙行為,也引發社會對宮廟文化及身份盜用問題的關注。
根據判決書內容,周男曾有[毒·品]相關前科,于2023年10月在新竹某網咖內拾獲一名叫楊子敬的民眾的身分證。他未有歸還之意,反而動起歪念,與游姓及陳姓友人共同前往香火鼎盛的紫南宮,企圖以不實資料申請發財金。過程中,周男委託不知情的游男代為填寫求金單,冒用楊男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最終成功騙取600元發財金。
不過,廟方人員在審核過程中察覺有異,隨即報警處理。經警方調查後,確認周男涉有偽造文書及詐欺行為,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
法院審理期間,周男對犯行坦承不諱,表示一時貪念所致。然而,法官發現他始終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或賠償其損失,犯後態度雖屬配合,但彌補行為不足。法院同時考量其教育程度僅為國中畢業,並審視其經濟與家庭狀況後,最終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一日以1000元計算,共12萬元。犯罪所得600元發財金依法沒收,偽造之簽名字押亦予以宣告沒收。
檢方原先主張周男屬累犯,應加重其刑,但法院認為周男先前所涉為[毒·品]案件,與本案偽造文書罪性質不同,犯罪動機與手法均有差異,因此未依累犯規定加重判刑。判決書中也提醒,如不服判決,可于收到判決書後20日內提出上訴。
紫南宮發財金一向被視為助人開運求財的象徵,申請需填寫正確個資並擲筊獲允,許多民眾深信其靈驗與莊嚴性。周男此舉不僅涉法律責任,也被視為對宗教文化信任的破壞。廟方強調,將進一步加強申請流程的身分核實機制,防止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這起事件引起社會廣泛討論,不少網友表示「為600元吃上官司實在因小失大」、「身份證遺失真的風險很大」,也有人呼籲應正視盜用身份問題的嚴重性。無論動機為何,偽造文書皆屬刑事犯罪,民眾應以合法方式尋求資源協助,切勿因一時貪念自誤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