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下午,知名藝人王柏杰駕駛車輛與一輛游覽車發生擦撞,事發后他被檢測出酒精濃度高達0.44毫克,涉嫌違反公共危險罪。警方當場逮捕了他,并在19日凌晨經過士林地檢署復訊后,裁定以5萬元新台幣交保候傳。王柏杰在離開地檢署時,面對媒體鏡頭,向社會大眾表達了深深的歉意。
在當晚的道歉聲明中,王柏杰回憶了事發經過。他表示,17日晚間他與朋友一起觀看球賽,并在結束后回家吃宵夜。盡管當晚12點多就已經回家,但他沒想到,幾個小時后的18日下午,體內的酒精仍未完全代謝掉,導致發生了此次意外。他對自己行為表示震驚和歉意,并承認錯誤,愿意接受法律的懲罰。
在被問及是否會再飲酒時,王柏杰連連否認,表示短時間內絕不會再碰酒。他強調,酒駕的懲罰非常嚴厲,他在得知法律規定后,深感后悔與害怕。同時,他也坦言,自己一直反對酒駕,未曾想過自己會犯下這樣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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