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因應全球能源危機與環境汙染問題,國立清華大學校長徐賢修推動電動車研發,邀請在美國通用汽車公司工作的毛高文回國擔任工學院院長,領導此項計畫。
1973年9月1日,清華大學完成了首輛電動車的試車。
1974年10月15日,命名為「清華一號」的電動車正式亮相。
該車以鉛酸電池作為動力來源,最高時速達60公里,續航力約100公里,車重1,555公斤。
當日從新竹出發,沿縱貫線北上,歷經約2小時,成功抵達臺北市區,揭開了台灣電動車發展的序幕。
在「清華一號」成功後,清華大學繼續研發「清華二號」,目標提升至時速90公里、續航力160公里,並採用玻璃纖維車身,將車重減至900公斤。
1977年10月8日,第一批11輛國產電動車在臺北市國父紀念館前舉行交車典禮,由時任行政院院長蔣經國主持。
其中,3輛「清華三號」交付交通部電信總局,6輛「清華四號」交給郵政總局,用于郵電作業。
清華大學的電動車技術引起美國通用汽車公司的注意,雙方簽訂合作條款,由台灣提供動力及控制系統,通用汽車公司提供底盤與車身技術。
此外,南非汽車電池製造商也表示合作意願,期望在南非生產電動車。
為推動電動車產業化,1978年12月31日,電動車推動發展委員會決議由清華大學專司研究發展,唐榮公司負責生產作業。
1980年4月,唐榮公司成立電動車工廠籌建處,延聘清華大學專家主持,從事制度建立、人才培養及工作規劃。
然而,當時的電動車在實際運行中面臨多項挑戰,包括行駛里程短、充電時間長、電池易老化、載重量有限等問題。
使用單位報告還指出,曾發生電瓶爆炸起火、剎車不良、機械及控制系統故障等情況。
這些技術限制使得電動車的商業化生產面臨困難。
儘管面臨諸多挑戰,台灣在1970年代的電動車研發為後續科技發展奠定了基礎,特別是在車體輕量化、控制系統穩定性以及電池技術等方面,對台灣科技進步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