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北區一大樓傳水塔浮屍案,疑有住戶已飲下屍水,造成社區恐慌。(圖/翻攝畫面)
台中北區一處大樓7月27日傳出水塔浮屍案件,77歲陳姓老翁趁看護休假,自行爬上頂樓墜入社區共用水塔,遺體浸泡約12小時才被尋人親友發現,期間疑有住戶飲下屍水,造成社區恐慌。住戶緊急搶購瓶裝水,大樓全面停水清消,但心靈陰影難解,業界預估,短期內房價重挫至5折以下恐仍難售出。
根據警方調查,老翁生前留有遺書「我在水塔裡」,證實為輕生事件,遺體發現時無外力介入痕跡。由于該水塔為全棟167戶共用,清查期間疑有部分住戶飲用水源,引發民怨與驚恐。社區已緊急洩水、消毒,但部分住戶仍表達搬離意願,認為「心理已無法承受」。
▲陳泰源表示,水塔浮屍非內政部定義兇宅,但售屋仍建議應告知買家。(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法律定義非兇宅
聯勝房屋專任委託部經理陳泰源指出,內政部對兇宅的定義為「屋內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而水塔屬大樓公共設施,不構成內政部認定的兇宅;但因本案屬重大社會事件,且發生地點與住戶日常生活直接相關,未來若交易未據實揭露,仍可能在法院敗訴。
他強調,儘管不符法定兇宅標準,但「水塔浮屍」帶來的心理壓力與市場觀感極差,實務上房價將面臨明顯折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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