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有心人士以大量小額消費洗發票提高中獎機會,財政部2021年底正式修正發布「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5條,規定2022年元旦起,個案行為若符合4項條件將不予給獎。但日前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卻發現有民眾到各大超商買垃圾袋,狂洗3346張發票,累計8500元獎金全沒收。
財政部于2022年1月1日起,規定不合常規的交易或付款方式、無正當理由、取得大量且金額微小發票,與該期中獎發票達一定張數,不予給獎。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近期查獲多起案件,都已全數追回。
財政部訴願書第11200498號揭露,北區國稅局轄下有民眾到各大超商門市購買1元塑膠袋,狂洗3346張發票,其中26張中獎,累計金額8500元迅速匯入賬戶,但經稅務單位發現異常後,半年內已將爭議款全數追回。
根據《ETtoday新聞》報導,任財政部訴願審議委員會相關成員表示,此案有3個不合理之處,包括短時間內(消費間隔10分鐘)占比高達8成,1元塑膠袋交易逾200筆且多集中特定超商,1元塑膠袋交易時間多集中于特定時段,明顯不合理。稅務人員提醒,「消費1件就開1張發票,這種就會被盯上」,此外,10元以下消費中獎的發票,核獎時也會請中獎人說明。
▼財政部自2022年元旦起,即規定個案行為若符合4項條件將不予給獎。(圖/翻攝《財政部》粉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