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倒垃圾得用專用垃圾袋,有民眾為消耗家中20年前買的庫存,裝完枝葉就拿去丟垃圾車,險些吃閉門羹,因為清潔隊稱袋身貼有紙製防偽標籤是舊版不能用。環保局澄清,紙製、雷射印刷防偽標籤都可使用,僅停用沒貼的舊版,將加強清潔隊訓練。
環保局2000年起推動垃圾費隨袋徵收政策,當時製作的專用垃圾袋未貼有防偽標籤,環保局考量有不肖廠商私下印製「偽袋」販售的可能原因,2002年起便在專用垃圾袋加貼防偽標籤。
專用垃圾袋身防偽標籤的製作是經公開招標評選,防偽標籤可採紙製凹版印刷或雷射全像印刷。初期得標廠商是使用紙製防偽標籤,隨著科技推陳出新,雷射印刷的防偽成效、製作成本等占有優勢,近年得標廠商都採此方式。
信義區民眾王先生說,他將茂盛的榕樹枝葉鋸下後,用2004年製造、貼有紙製防偽標籤的14公升專用垃圾袋裝成5大袋,7月中旬丟垃圾車時,卻被清潔隊員提醒這是舊款不能用,最後仍有給丟。
王先生疑惑,這些垃圾袋都循正規途徑購得,搞不懂為何說不能用?以前不知每天要丟的垃圾量,所以多買較大的垃圾袋,後來都使用小容量垃圾袋裝載,沒用的大容量垃圾袋一放就好幾年,這次拿來裝枝葉,家裡還有幾十個。環保局未以任何公告通知法令有變動,他也不清楚垃圾袋是否可舊換新,如果真可換,環保局應設點讓民眾去換。
議員張文潔接獲王先生陳情後,經了解環保局現行法令未強制要求使用雷射防偽標籤,僅停用未貼防偽標籤的垃圾袋。她質疑,拒收紙製防偽標籤的專用垃圾袋是環保局新規,或當天出勤清潔隊員擅自主張?也要求環保局明確回收范圍,不應再出現拒收市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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