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有房的人注意了!114年房屋稅新制首年實施,開徵963.11萬件,稅額高達1028.42億元,因5月31日剛好是週六,最後繳納期限遞延至6月2日。今年房屋稅自住稅率和非自住稅率最多差4倍,除了「設籍」能省稅金外,基隆市稅務局提醒,其實只要符合「1條件」就可以免稅,很多人不知道。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根據「財政部85年6月12日台財稅第850307121號」函釋,貧民及低收入戶得比照房屋稅條例第14條第1項第9款規定,免徵房屋稅,因此,納稅義務人如果有低收入戶資格,即可附主管機關核發的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向稅務局提出申請減免房屋稅。稅務局提醒,這項減免規定僅適用于低收入戶,領有身障證明或中低收入戶住宅則不得適用。
財政部認證節稅神招:房屋稅少繳一半 今年房屋稅2.0新制,自住稅率最低(全國單一自住)為1%,非自住稅率最高4.8%,自住與非自住稅率最高相差4.8倍。因此,節稅關鍵就是「自住」。財政部先前就提醒,符合自住資格的屋主,只要在今年3月24日以前辦妥戶籍登記,就能適用1%至1.2%的房屋稅自住稅率。
不過,財政部清查發現,全台符合「自住」條件的人,仍有超過90萬戶沒有在3月24日前完成設籍,因此4月25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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