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地檢署偵辦豐康牧場禽流感案,查出業者疑隱瞞疫情並非法處理病死雞隻,昨(2日)搜尋後將牧場雲姓負責人及協助棄置的顏姓地主聲請羈押禁見,今晨法院裁準,另2名員工則以3萬元交保。

業者把大量病死雞亂丟在苗栗出海口的一處大排。(圖/中天新聞)
回顧全案,豐康牧場自1月10日開始出現雞隻異常死亡狀況,持續至26日間大規模死亡。市府單位獲報調查後確認為禽流感病毒感染,但雲姓負責人疑似未如實通報疫情,反將部分病死雞隻藏匿于住家,另一部分則運至苗栗縣境內非法棄置及掩埋。

豐康牧場。(圖/臺中市政府提供)
檢方于1月29日透過「檢警環林查緝環保犯罪平臺」接獲臺中市環保局通報,檢察長張介欽隨即指派專案小組展開偵查,專案小組由5名檢察官組成,持臺中地院核發之搜尋令前往牧場現場及雲姓業者住處執行搜尋,同時傳喚雲姓業者、場內陳姓與李姓員工、以及在苗栗後龍鎮提供土地的顏姓地主等4人到案。
經偵訊後,檢方認定雲姓業者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涉嫌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身為事業負責人未依規定清理處理廢棄物導致環境汙染,另涉及刑法詐欺取財等罪名。顏姓地主部分則涉嫌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以及在未取得主管機關許可下,擅自提供土地供他人回填堆置廢棄物。
檢察官評估2人犯罪嫌疑重大,且具體事證顯示有湮滅證據、偽造證據以及勾串共犯或證人的可能性,為確保偵查與審判程式不受妨礙,認定符合羈押要件,當庭將兩人逮捕並向臺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兩名員工則各以新臺幣3萬元具保,等候後續傳喚,今天清晨臺中地院裁準檢方的聲押,將2人送進臺中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