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蔣季容/台北報導
食藥署日前公布邊境檢驗不合格品項,其中有3款蔬菜因農藥超標,全數退運或銷毀,包括澳大利亞羽葉甘藍、越南高麗菜及越南蘿蔓萵苣。此外,一批由宏興麵粉廠、新竹麵粉廠等10家業者,共同輸入由美國大型農業公司「CHS Inc.」供應的「春麥」,被檢出赭麴毒素A 7μg/kg超標,共1228公噸于邊境退運或銷毀。
由永茂蔬果有限公司進口的澳大利亞「羽葉甘藍(KALE)」檢出殘留農藥護汰寧1.14 ppm、克草0.01 ppm及派滅芬 0.77 ppm,依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護汰寧以其他(蔬果類)*0.01 ppm為法規容許值;克草及派滅芬于羽葉甘藍皆為不得檢出,應低于檢測方法之定量極限0.
01 ppm,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總共160.80 公斤退運或銷毀。
由峻妍有限公司進口的越南「高麗菜(FRESH CABBAGE)」,檢出殘留農藥三泰隆0.03 ppm,依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三泰隆以其他(蔬果類)*0.01 ppm 為法規容許值,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2萬3400公斤依規定退運或銷毀。
由豐玉農產行進口的越南「蘿蔓萵苣(FRESH LOLLO ROSSA (LETTUCE))」,則檢出殘留農藥菲克利0.
6 ppm、賽滅淨8.6 ppm、亞賜圃0.87 ppm、巴克素0.02 ppm及三賽唑2.93 ppm。依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菲克利于小葉菜類容許量為0.5 ppm;賽滅淨于半結球萵苣容許量為4.0 ppm;亞賜圃及巴克素皆以其他(蔬果類)*0.01 ppm為法規容許值;三賽唑于小葉菜類為不得檢出,應低于檢測方法之定量極限0.01 ppm,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
91公斤全數退運或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