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發了個帖子,盤點了一下中國功夫的九大拳種,大家評論很多,有個朋友問的是:怎麼這些功夫都是清朝、明朝的?其它朝代沒有功夫嗎?說實話,我自己也有這個問題,所以特意做了個小功課,希望能回答那個朋友的疑問。
其實很簡單,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每個人真要干起架來,都會掄拳踢腿,翻滾騰挪,雖說沒有章法,破綻多,但打人就是打人,打到人就算,因此所有武術都是脫胎于人與人之間的PK,從這個角度說,武術積累從原始社會就開始了。
那些經常干架的人,于整天修理和被修理中逐漸總結經驗,這些經驗就是武術的雛形。為了講究干架效率,石頭、棍棒、金屬武器等慢慢地融入格斗和戰爭中。這個時候,還遠遠沒有武術體系這回事,先秦之前,武術無正式稱呼,在先秦時期則以「手搏」概之,「會打架」的人,慢慢的形成了特定群體,形成了武斗職業化。
《史記·律書》記載:「夏桀、殷紂,手搏豺狼,足追四馬,勇非微也。」隨后的周朝,與猛獸手搏更成為一種武士風尚,被列為例行田獵中的保留項目,《詩經·小雅》里的《車攻》一詩中便稱:「建旐設旄,搏獸于敖。」
《易經·謙六五》有語「不富以其鄰,利用侵伐,無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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