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娘家都更分了兩套房子還有400萬現金,父親跟后媽把大的那套房子給了弟弟,小的那套留著自己住。為了表示不虧欠我,在我結婚的時候給了我200萬作為陪嫁。在農村,女兒沒有房子很正常,父母有的連錢都不給。我從沒怪過后媽,她在我結婚時給了這麼一大筆嫁妝,比很多人的親生母親都要好了。
我結婚時,我們家沒有要聘金,只是讓丈夫買的房加上我的名字。婆家當時很干脆地答應了,畢竟他們也不是全款買的房子,只是給了頭期款,房貸還是我們以后慢慢還。
丈夫知道后媽給了我200萬,我本想用這筆錢還房貸或者買輛車,丈夫卻說手上留點現金比較好,免得以后需要用錢時到處求人。我考慮了一下覺得有道理,丈夫心細,我花錢大手大腳,就把銀行卡給了丈夫,密碼和放哪兒我們都知道,從那以后我就沒再管過銀行卡的事。
結婚后的第二年,后媽得了心臟病要住院。父親和后媽為了弟弟結婚花了不少錢,現在手頭緊張,我這才想起要用銀行卡里的錢。去銀行取錢時,輸完密碼系統提示錯誤,我再試一次還是錯。打電話給丈夫,他吞吞吐吐不說卡的事,卻問我要錢干嘛。
我把后媽的事告訴他,說要取錢,丈夫還是不說密碼,只是轉了一萬塊過來。因為急著去醫院交錢,我沒時間跟他糾纏,拿著錢就去了醫院。忙完后媽的事,我回家問丈夫銀行卡的事。其實我已經感覺到錢出了問題,不然他不會閃爍其詞。丈夫終于說出了密碼,并承認卡里沒多少錢了。我頓時暴怒,質問他錢去哪兒了,怎麼說沒就沒了?
丈夫解釋說是他妹妹買房時找他借的。他妹妹家條件不好買什麼房子,這錢明顯是短期內拿不回來了。我逼著丈夫去找他妹妹還錢,起碼先還50萬,可丈夫怎麼都不愿意,還說我太絕情了,不借錢難道讓他們流落街頭?
這件事情真是令人氣憤。丈夫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擅自把我們婚后財產中的200萬給了他妹妹,還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這真的是不可理喻。婚姻應該是建立在信任和尊重的基礎上的,而他完全忽視了這一點,讓我感到非常失望。
夫妻之間應該有明確的財務規劃,特別是對大筆資金的使用更應該雙方商量。丈夫的行為不僅讓人覺得他不尊重妻子的意見,還顯得非常自私。200萬不是小數目,這筆錢本可以用來改善我們的生活條件,減輕我們的經濟負擔,但現在卻成了他妹妹買房的資金。
他的解釋也顯得很蒼白無力。幫助家人無可厚非,但前提是要在不影響自己家庭的情況下進行。現在為了錢的事我跟丈夫天天吵架,和這樣的人在一起生活,以後會有好結果嗎?我想失婚了,大家說對不對?